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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租赁项目 询价公告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18-06-28
  • 新闻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关于车辆租赁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80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需求表》。

二、 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拉萨市内正规注册且有相关汽车租赁资质的公司;

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报价人就《需求表》要求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1.报价文件必须于 201862912:00前密封递交(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至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三楼发展财务处综合办公室,逾期不受理,用圆珠笔、铅笔填单无效。

2.报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询价函、报价(按车辆每日费用报价,含税)(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询价结果确定原则

询价函中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责任自负,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性价比最优者为成交人。

五、发放形式

除发放询价函外,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891-6329363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18年0627





附件:

 

需 求 表

名称

车辆型号

数辆

服务要求

备注

越野车

丰田兰德酷路泽200型

5

1、 三年以内新车、车况好,各类保险齐全;

2、 每辆车包含一名专业司机;

3、 全程油费及车辆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供方自理;

4、 费用结清后能及时提供正规租车发票。

1、 本次行程包括拉萨-那曲-聂荣-索县-巴青-丁青-类乌齐及其沿线与周边的部分乡镇;

2、 本次行程往返计划为7天,最终以实际行程为准;

3、 行程中需方承担司机的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