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党组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制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适应纪检体制改革新形势,局党组组织制修订《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5项制度。
《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是修订的制度,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主体责任,明确了局党组责任、党组书记责任、党组成员责任。二是监督责任,明确了人教司、机关党委(纪委)的责任。三是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责任,从领导、落实、管理、监督、支持、报告6个方面进行了概括性规定。四是对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提出要求。
《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是新制定的制度。一是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与“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相对应。二是明确检查考核的实施,指出可结合领导班子任期满考核、巡视等工作进行,五年覆盖一遍。三是明确结果应用,强化反馈整改、结果备案、责任追究。
《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是新制定的制度。一是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强调学习、教育和防控与制度,主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明确主要措施,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日常监督、严肃巡视监督,主要解决行动问题。三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明确了“四种形态”及其转化,主要解决监督执纪问题。
《中国地震局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是新制定的制度。一是明确目标,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要求。二是突出重点,紧扣“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三是厘清职责,明确局党组、被巡视单位等方面责任。办法对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权限、工作程序、纪律和责任进行了规范。
《中国地震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细则》是新制定的制度。一是强化任中审计,为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奠定基础。二是采取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方式,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三是细化审计对象,突出“关键少数”,预防“带病提拔”。四是明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和检查要求。细则对计划、准备、实施、报告、整改、资料归档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局党组要求,地震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